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锐意进取、突出优势,主营业务重点工作集中在城市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报告期建筑业新承接工程25.65亿元,其中,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合计占比93.75%。新中标宁波轨道交通6号线SG6108标、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西段EPC总承包项目、杭州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3标等重大工程。
报告期,为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新能源业务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公司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投资建设10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10GW光伏电池片项目及90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设立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推进上述新能源业务的开展。目前公司首期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及30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正有序推进。
报告期,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常推进。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330,750,000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943.37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7日获得深交所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宏舫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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