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区税务局获悉,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融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其中,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中的4项阶段性政策,在优化完善并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将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其他6项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
此次发布的优惠政策主要有税费减免力度加大、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大特点。其中,4项阶段性政策在优化完善并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例如,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
同时,其他6项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具体包括: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按照投资额7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等。
接下来,区税务局将严格抓好政策落实,将企业急难愁盼事项放在心间、落在实处,第一时间响应企业诉求、助企解难,打通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最后一公里”。让每一户纳税人、缴费人都能精准享受政策红利,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跑出发展“加速度”。
图文/尚颖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ukzlpcl.cn/post/16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