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8月1日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曾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随后,公司又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2023年5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5)。
3、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5、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15人调整为307人。
7、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含预留)由13.48元/份调整为12.88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7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份股票期权。
8、2023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97人调整为292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00万份调整为399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7人调整为292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扣除该5名激励对象的期权数量后由400万份调整为399万份,前述5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天亮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曾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上述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世运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2日
至2023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晟
电话:0750-8911888
传真:0750-8919888
3、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邮编:529728。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ukzlpcl.cn/post/14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