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一、财务数据不真实;二、车险业务违规返费。黄冈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1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原件:
黄冈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冈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
当事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财险黄冈中支)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沙街17号
法定代表人:罗斌
当事人:张玲利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4211271976********
住址:湖北省黄梅县
职务:时任中华财险黄冈中支黄梅支公司经理
当事人:宋栋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4211241991********
住址:湖北省英山县
职务:时任中华财险黄冈中支麻城支公司经理
当事人:柯丽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4211271986********
住址:湖北省蕲春县
职务:时任中华财险黄冈中支蕲春支公司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华财险黄冈中支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中华财险黄冈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财务数据不真实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中华财险黄冈中支黄梅支公司以采购费、业务宣传费名义列支13.7万元。2022年1月,中华财险黄冈中支麻城支公司以采购费、业务宣传费名义列支22.44万元。经查,上述列支费用均未实际发生,系套取资金用于业务营销发展。
时任中华财险黄梅支公司经理张玲利、麻城支公司经理宋栋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上述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财务凭证、银行账户流水、谈话笔录等证据为证。
二、车险业务违规返费
经查,中华财险黄冈中支蕲春支公司**员工银行账户与****公司汽车销售从业人员存在23笔转账支出记录,合计金额120292元,转账用途均为“车险费用/返费”。
时任中华财险蕲春支公司经理柯丽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上述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车商合作协议、银行账户流水、谈话笔录等证据为证。
综上,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中华财险黄冈中支处以罚款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张玲利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宋栋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上述车险业务违规返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中华财险黄冈中支处以罚款1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柯丽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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