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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 放宽办理条件

格隆汇7月25日丨据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化市7月24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商业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7月24日起施行。通知提出,扩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兴化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放宽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但现已结清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