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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19日丨双运控股(01706.HK)公布,于2023年6月30日,(a)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Samco接获新加坡一家银行("银行A")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Samco与银行A订立的应收款项购买协议项下的未偿付款项,其中,银行A要求于缴款通知书日期起计五日内支付未偿付款项总额1,495,612.08新加坡元,否则,彼等将对Samco提起法律诉讼以追回所有未偿付款项(包括应计利息);及(b)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Double-Trans接获银行A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DoubleTrans与银行A订立的应收款项购买协议项下的未偿付款项,其中,银行A要求于缴款通知书日期起计五日内支付未偿付款项总额2,993,997.81新加坡元,否则,彼等将对Double-Trans提起法律诉讼以追回所有未偿付款项(包括应计利息)。
于2023年7月3日,(a) Samco接获新加坡另一家银行("银行B")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授予Samco的银行贷款项下的未偿付款项,其中,银行B要求于2023年7月10日前支付未偿付款项总额7,824,513.79新加坡元,否则,彼等可能被迫采取任何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对Samco或担保人提起法律诉讼,以按悉数赔偿基准追回上述未偿付款项及其法律费用),以保护彼等权益,而无需另行通知;及(b) Double-Trans接获银行B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授予Double-Trans的银行贷款项下的未偿付款项,其中,银行B要求于2023年7月10日前支付未偿付款项总额2,202,529.10新加坡元,否则,彼等可能被迫采取任何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对Double-Trans或担保人提起法律诉讼,以按悉数赔偿基准追回上述未偿付款项及其法律费用),以保护彼等权益,而无需另行通知。银行B授予Samco及Double-Trans的上述银行贷款以公司的企业担保作抵押。上述缴款通知书亦以副本方式发送予公司。
于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Double-Trans各接获新加坡另一家银行("银行C")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授予Double-Trans的银行贷款(以公司的企业担保作抵押)项下的逾期款项。根据上述缴款通知书,银行C要求Double-Trans(作为借款人)及公司(作为企业担保人)于缴款通知书日期起计七日内支付逾期金额1,110,348.00新加坡元,否则,银行C将着手收回全部上述银行贷款并提起法律诉讼,以按悉数赔偿基准追回所有到期及结欠银行C的未偿付款项(包括应计利息及法律费用)。
于2023年7月13日,Double-Trans接获新加坡另一家银行("银行D")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授予Double-Trans的银行贷款项下的未偿付款项。根据上述缴款通知书,银行D要求Double-Trans于缴款通知书日期起计五个营业日内支付未偿付金额197,122.91新加坡元,否则,银行D保留收回授予Double-Trans的所有银行贷款,并要求悉数偿还全部未偿付及结欠银行D的款项的权利。
于2023年7月13日,Double-Trans接获新加坡另一家银行("银行E")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授予Double-Trans的银行贷款项下的未偿付款项。根据上述缴款通知书,银行E要求Double-Trans于2023年7月20日下午四时正前支付未偿付金额合共3,659,131.37新加坡元,否则,彼等明确保留采取其视为必要行动的权利以最好地保护其权益,而无需另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授予彼等的任何抵押行使其权利)。
同日,Samco亦接获银行E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授予Samco的银行贷款项下的未偿付款项。根据上述缴款通知书,银行E要求Samco于2023年7月20日下午四时正前支付未偿付金额合共2,266,675.49新加坡元,否则,彼等明确保留采取其视为必要行动的权利以最好地保护其权益,而无需另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授予彼等的任何抵押行使其权利)。
于2023年7月13日,Samco及公司各接获新加坡一家银行("银行F ")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授予Samco的银行贷款(以公司的企业担保作抵押)项下的未偿付款项。根据上述缴款通知书,银行F要求Samco(作为借款人)及公司(作为企业担保人)于缴款通知书日期起计三个历日内支付未偿付金额合共16,473.53新加坡元,否则,银行F将采取彼等认为适当的有关行动以追回未偿付款项(包括提起法律诉讼),而无需另行通知。
同日,Double-Trans及公司各接获银行F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的缴款通知书,内容有关授予Double-Trans的银行贷款(以公司的企业担保作抵押)项下的未偿付款项。根据上述缴款通知书,银行F要求Double-Trans(作为借款人)及公司(作为企业担保人)于缴款通知书日期起计三日内支付未偿付金额合共16,473.53新加坡元,否则,银行F将采取彼等认为适当的有关行动以追回未偿付款项(包括提起法律诉讼),而无需另行通知。
于公告日期,就公司董事所知及根据公开可得的资料,公司、Samco或DoubleTrans于公告日期尚未遭提出法律诉讼。
集团目前正在与其债权人商讨以寻求彼等同意及宽限,以于集团制定债务重组计划期间暂缓采取行动及给予集团延期。就上述而言,集团一直与其顾问紧密合作,以对Double-Trans及Samco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并制定可行的重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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