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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涉嫌误导性陈述 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2023年7月4日晚,江苏方精工(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精工)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南方精工维权入

  南方精工在回复公告中承认:6月19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公司在国内RV减速机配套轴承等组件供应领域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的表述不准确,与事实相比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公司产品并非直接供应特斯拉,也没有取得下游客户将相关样品送至特斯拉以及试验结果和评价的书依据,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的“相关样品已送至美国特斯拉,试验结果良好,获得较高认可” 的表述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股价异动情况、南方精工自认公告,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前准备索赔事宜。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如果受损投资者有初步证据证明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导致自己遭受损失,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税损失。

  “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6月20日到2023年7月4日期间买入南方精工股票,并在2023年7月4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